在企業(yè)生產中,可能會遇到需要被吊運的物件超過天車的額定起重量,或者物件過長,單臺天車無法吊運的情況,那么就需要使用兩臺天車協(xié)作了。但是兩臺天車共同吊運一個物件,需要方法行當,現(xiàn)場指揮給力、保證安全。兩臺天車協(xié)同吊運同一物件時,**要滿足兩臺天車的額定起重量之和必須大于被吊運物件的質量這一*基本的條件。如果在吊運時,采用平衡梁的吊運方法,其要求如下:
G物+G梁≤Ql+Q2
式中G物——被吊物件的質量,t
G梁——平衡梁的質量,t
Q1和Q2:分別為兩臺天車的額定起重量,t。
平衡梁是把被吊運物件的質量合理地分配給兩臺天車的承載構件,因此,它必須滿足強度和剛度條件,來確保吊運工作的安全可靠。
小編提醒大家:為了確保安全,在兩臺天車協(xié)同吊運同一物件的時候,必須遵守以下規(guī)則:
1、必須在有關部門領導下,由設備、生產及安全技術等有關人員參加,共同制定吊運方案和吊運工藝。
2、在起吊工藝確定之后,必須統(tǒng)**車司機與地面指揮的聯(lián)系信號和手式。整個吊運作業(yè)必須由專人指揮。各種作業(yè)人員的分工應明確,各負其責,并指派安全檢查監(jiān)督人員進行現(xiàn)場安全檢查工作。
3、除對兩臺天車的機械、電氣和金屬結構進行全面仔細的檢查外,特別要對起升機構的吊鉤、鋼絲繩及制動器等進行重點檢查,有缺陷的機具不得使用。
4、兩臺天車正式吊運前應先起吊平衡梁進行協(xié)調性試車,即同時開動兩臺天車的相同機構,測量兩臺天車工作速度的差異,預先確定各自的工作檔位,力求達到兩臺天車同速或接近同速;若兩臺天車的工作速度差異較大,可預先確定斷續(xù)工作的協(xié)調方案,以防正式吊運時發(fā)生不協(xié)調動作而造成事故。
5、在正式吊運前,兩臺天車的司機要同時開動起升機構慢速起吊,當被吊運物件離開地面約200毫米,然后下降制動,以檢查起升機構制動器工作的可靠性,當確認沒有問題后,才能正式起吊。
6、兩臺天車在吊運過程中,只允許同時開動相同機構,不準同時開動兩種機構,以防止動作失調而發(fā)生事故,而且都要以各機構*慢檔速度工作,以此來調節(jié)兩個相應機構速度不等的差異。嚴禁突然快速啟動和快速開車。
7、為保證兩臺天車能協(xié)調工作,天車司機在操作過程中要時刻注視被吊運物件的平衡狀況,時刻注意地面指揮人員發(fā)出的信號,時刻調整機構的工作速度,來確保平衡梁或被吊運物件始終保持水平的平衡狀態(tài)。這是吊運工作安全無誤的關鍵。
8、在兩臺天車各機構啟動和制動時,要力求平穩(wěn),不允許突然啟動和制動,以消除由于加速時間過短而產生過大的慣性力對天車造成的沖擊。
使用兩臺天車共同吊運同一個物件時,要嚴格遵守操作規(guī)程,保證作業(yè)的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