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保證行車、龍門吊的安全使用,相關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才能上崗,小編整理了一些培訓知識點分享給大家,企業(yè)可以參考使用。
**章、行車、龍門吊的安全操作和綁掛知識
**節(jié)、起重設備安全技術操作
A、行車設備安全操作要點:
(1)起重設備應由持操作證的同志操作,操作時精力要集中。
(2)每班工作前進行一次載試驗,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,安全裝置是否靈敏
(3)吊車運行時,禁止吊物從人頭上駛過。
(4)吊運接近額定負荷重物時,應**行試吊,即在距地面不太高的空中起落一次,以檢查制動機是構是否可靠。
(5)當?shù)踯嚢l(fā)生危險時,無論何人發(fā)出緊急停車信號,均需停車。
(6)工作中必須遵守“十不吊”。即指揮信號不時或多人指揮不吊、超過負荷不吊、工件捆扎不牢不吊、吊物上站人不吊、安全裝置失靈不吊、物件埋在地下不吊、照時不足不吊、斜拉斜吊不吊、物件銳角處不墊軟物不吊、物件下有人不吊,
(7)當?shù)踹\重物降落到*低置時,卷筒上所存的鋼絲繩不少于兩圈。
(8)在吊車停止使用時,不準掛重物。只有將重物卸下后,并將吊鉤升到適當高度,控制下柄停在零位后,再切斷電源使用。
B、操作技術要點:
1、找正;2、吊物;3、點車;4、落活;5、吊運;6、穩(wěn)鉤;7停車;8翻轉。
第二節(jié)、安全操作技術對操作人員的要求
A、操作員必須掌握如下環(huán)境特點:
(1)地面操作人員的特點和活動規(guī)律。
(2)常吊運物品的特點。
(3)生產工藝的特點。
(4)環(huán)境特點。
B、操作人員操縱行車的基本功:
行車工在操縱行車、龍門吊進行吊升、移位、找正、穩(wěn)鉤、翻轉等基本動作時,必須遵照穩(wěn)、準、快、安全、合理五個方面進行。因此。穩(wěn)、準、快、安全、合理便是起重機操作員操縱行車的基本功。
1、穩(wěn):是指在運行過程中,吊鉤或負載停于所需要的位置時,不產生任何游擺。
2、準:是指在穩(wěn)的基礎上,使各運行機構直轄市地配合工作,用*少的時間,*近的距離完成一次吊運。
3、安全:是指對設備做到預檢測預修,保證起重機的完好狀態(tài)下可靠地工作;操作中嚴格執(zhí)行安全技術規(guī)程,不發(fā)生任何設備與人身事故;有預見事故的能力,在意外故障情況下,能機動靈活地采取措施,制止事故或損失*小。
4、合理:是指在了解、掌握電機的機械特性的基礎上,根據(jù)被吊物件的具體情況,正確地操縱控制器。
第三節(jié)、 操作員操作要領
行車工進行開車和停車操作,應按下述步驟進行;
(1)試車;(2)開車;(3)停車;(4)如遇緊急停車時,可使用緊急開關切斷總電源。
第四節(jié)、起重作業(yè)常見事故類型及原因
A、起重機作業(yè)常見事故類型:
(1)脫鉤
(2)鋼絲繩折斷
(3)安全防護裝置缺乏或失靈
(4)吊運物體經過人體上空
(5)吊車傾翻
(6)碰撞致傷
(7)觸電
(8)吊物上面站人
(9)吊埋在地下式件和設備
(10)起吊埋在地下工件或設備
(11)工件緊固不牢
(12)光線陰暗重不清物體
(13)斜拉工件
(14)起重設備帶病運轉。
B、橋式行車常見事故及產生原因
橋式行車不僅機件大,運行慣性大,而且其工作范圍和吊升空間廣大,周圍環(huán)境復雜。在其發(fā)生傷害事故時,往往直接危及地面人員和設備的安全,甚*造成重大事故。由橋式行車所引發(fā)的事故原因很多,大致歸納為:
①違反操作規(guī)程。在實際操作時不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(guī)程,而引起事故發(fā)生。
②不認真執(zhí)行日常安全檢查制度。交接班司機不認真按規(guī)定檢查,只是主觀地認為吊車運行正常,便進行操作,往往也是發(fā)生事故原因之一。
③工作不協(xié)調,沒有統(tǒng)一指揮。在作業(yè)時,由于周圍工作環(huán)境復雜,噪音大, 吊掛人員多又沒有統(tǒng)一指揮人員,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。
④安全防護裝置失靈或缺少。不重視安全防護裝置的重要作用,在裝置失靈或缺少的情況下違反規(guī)程繼續(xù)操作。
⑤維護保養(yǎng)工作未做好。不按維護保養(yǎng)制度對維護、保養(yǎng)檢查,或不嚴格執(zhí)行有關制度,致使起重機上的設備、運行機構、吊具、滑輪組等存在故障而得不到及時的修理和排除,便在運行時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事故。
第五節(jié)、 起重機的綁掛知識
A、吊點的選擇和捆綁知識
選用吊點的基本原則是:
(1)計算被吊物的重量
(2) 掌握好被吊物的重心
(3) 鋼絲繩彎曲要少
(4) 盡量選用被吊運設備或構件原有的吊耳(吊環(huán))等。
捆綁操作要點:
(1)捆綁物件或設備之前,應根據(jù)物件或設備的形狀及其重心的位置確定適當?shù)慕壴c,一般情況下,構件或設備都設有**起吊用的吊環(huán),未開箱的貨件也常標明吊點位易解開。因此,不般只用于提升較輕的物件
(2)組合結。也是兩繩頭連接的一種方法,這種結法使用后容易解開。
(3)栓柱結。栓柱結又分為兩種,一種是用于纜風繩的固定端繩結;另一種是用作溜松花繩結,可以在受力后慢慢松放。使用時,木樁上的繩卷要排列整齊,不要重壓,并將松的一頭(即活頭)放在下面,還要防止松放時向上滑脫。
(4)梯形結,桅桿綁扎纜風繩用。
(5)雙梯形結。桅桿綁纜風繩用。
(6)8字結。用麻繩提吊小物件用。
(7)倒背結。麻繩提吊垂直較長物件用
(8)板頭結。在高空中臨時掛腳步手板用。
(9)琵琶結。常用于溜繩與吊物連接和一繩頭的固定。
(10)掛鉤結。用于繩索與吊鉤之間的連接。
(11)扛棒結。兩人抬物體時用。
(12)搭索結。在使用絞車時
B、 綁掛注意事項:
(1)應根據(jù)被吊物的幾何形狀和重量選擇用繩,綁掛時兩繩間夾角要盡量小。
(2)用對繩綁掛時,兩繩長短應一致。
(3)繩索與被吊物接觸的棱角處,要用木塊或橡膠等墊好,以防磨斷繩索。
(4)吊裝高大物件時,要在被吊物的尾(端)部沒有溜繩,以防吊物在空中晃動而撞壞其他設施。
(5)卸活時,應事先選好地點,并將被吊物放好墊平。
(6)在起重吊運作業(yè)中,司索作業(yè)人員應與起重機指揮人員和起重機司機互相配合好。
第二章、有關起重機械的國家標準
**節(jié)、《起重機械安全規(guī)程》中使用和管理規(guī)定
A、安全操作一般要求
①接班時,操作員應對制動器、吊鉤、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,發(fā)現(xiàn)性能不正常時,應在操作前排除。
②開車前,必須鳴鈴或報警。操作中接近人時,亦應給以斷續(xù)鈴聲或報警。
③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。對緊急停車信號,不論何人發(fā)出,都應立即執(zhí)行。
④當行車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,才可以閉合主電源。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,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。
⑤閉合主電源前,應使所用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件,在重新工作前,應檢查行車動作是否正常。
⑥在軌道上露天作業(yè)的龍門吊,當工作結束時,應將龍門吊錨定住,當風力大于6級時,一般應停止工作,并將龍門吊錨定住。
⑦司機進行維護保養(yǎng)時,應切斷主電源并掛上標志牌或加鎖。如有未消除的故障,應通知接班司機。
B、安全技術要求
(1)有下述情況一時,司機不應進行操作:
①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。如吊撥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體,及斜拉斜吊等。
②結構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。如制動器、安全裝置失靈,吊鉤螺母陰謀詭計松裝置損壞達到報廢標準等。
③捆綁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,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子之間未加襯墊等。
④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。
⑤工作場地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、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。
(2)操作員操作時,應遵守下述要求:
①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。
②不得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、變幅下不得有人。
③吊運時,不得從人的上空通過,吊臂下不得人。
④吊運時,行車不得進行檢查和維修。
⑤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能力時,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,并用小高度、短行程試吊后,再平穩(wěn)地吊運。
⑥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機,吊鉤在*低工作位置時,卷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持有設計規(guī)定的安全圈數(shù)。
⑦起重機工作時,臂架、吊具、輔具、鋼絲繩、纜風繩及重物等,與輸電線的*小距離不應小于表-1的規(guī)定。
⑧流動式起重機,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、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腳。
⑨對無反接制動性能的起重機,除特殊緊急情況外,不得利用打反車進行制動。
(3)用兩臺或多臺行車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自的額定起重能力。
如達不到上述要求,應降低額定起重能力*80%;也可由總工程師根據(jù)實際情況降低額定起重能力使用。吊運時,總工程師在場指導。
(4)有主、副兩套起升機構的行車、龍門吊,主、副鉤不應同時開動。對于設計允許同時使用的專用起重機除外。
第二節(jié)、 行車安全操作總則
1、橋式行車(橋式類型航吊)操作員屬于特種作業(yè)人員,必須由身體健康,有禁忌病,自然視力在0.7以上,聽力正常等,并經當?shù)貏趧硬块T統(tǒng)一組織的專業(yè)培訓、考試合格后,得到當?shù)貏趧硬块T統(tǒng)一組織的專門培訓、考試合格后,得到當?shù)貏趧硬块T發(fā)給的特種作業(yè)操作證的人員擔任。
2、行車工必須認真遵守安全規(guī)章制度,熟悉行車的結構、性能和起重吊運指揮信號。
3、行車工必須從專用梯子上下行車;不準從其它行車上跨越;并應禁止無關人員登上行車。
4、在起動行車之前要查看行車上和軌道上有無人員,確認安全無疑時方準起步。
5、在重機在作業(yè)時,禁止同時進行維修和維護保養(yǎng)。當必須維護保養(yǎng)和檢修時,要拉閘斷電并掛牌。在檢修時,行車司機必須和檢修人員配合好,并應聽從檢修組織者的指揮;還應注意在檢修時不得往下扔或掉物件,以防砸傷下面的人員。
6、在吊運中操作員應聽從起重指揮人員的指揮,但在緊急情況時,任何人發(fā)出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停車。
7、在每班作業(yè)前應**行試吊,禁止超負荷吊運。吊物應走吊運線,不準從人頭上通過。
8、嚴禁行車工酒后或精神不正常時進行作業(yè)。作業(yè)中也不行與他人閑談或做其它動作。
對于使用駕駛室操作方式的雙梁行車及龍門吊,操作人員必須有相關特種設備證件,方可上崗操作。